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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地块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3-25 作者:admin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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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位于靖江市斜桥镇江平路南,占地面积18600㎡

江苏亚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龙公司”)成立于1990年,此前地块内仅存在零散几家钢材简易加工作坊,亚龙公司建厂投产后,产品以不干胶胶带为主,期间扩建数次,扩建建筑物类型主要为车间、仓库,原材料和工艺未发生改变。2018原亚龙公司停产,2020年关停并拆除,公司搬迁至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址,亚龙公司原来所在地块收归靖江市斜桥镇政府所有。

江苏亚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地块收归斜桥镇政府所有后,暂无明确用地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等国家要求,对于拟关停搬迁和正在关停搬迁的工业企业场地,应组织开展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公布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对于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为了解原亚龙公司生产过程是否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斜桥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雨松环境修复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江苏亚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司接受委托后,于5月对该地块开展了第 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该地块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主要为江苏亚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此从事生产活动,根据其产品、原辅料、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的分析表明,本地块存在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需开展第 二阶段的调查工作,以确认本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情况。

我司于618日进场开展第 二阶段现场调查采样工作,我司实验室(具有CMA检测资质)进行现场采样和送样检测工作,于202178日出具土壤检测报告。

本调查地块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82个,送检土壤样品28个(包含1个对照监测点样品、不包括平行样),检测指标为pH值、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

本次调查共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对照检测样品,不包含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pH值、重金属(7项)、VOCS26项)、SVOCS3项)。

(1)调查结果

土壤样品结论:地块内土壤pH检出值范围在8.86~9.92之间,与对照监测点相比,地块内土壤pH值在对照监测点的pH值波动范围基本±1以内,说明调查地块土壤pH值受地块生产活动影响较小。其余所有样品各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 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地下水样品结论:YLGW02挥发酚检出值为0.0102mg/L,硫化物检出值为0.565mg/L,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挥发酚、硫化物均为常规指标,非地块特征污染物,硫化物超标约4.6倍,其余点位各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水质标准

(2)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受到生产活动影响较小,土壤所有样品各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 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地下水个别点位挥发酚、硫化物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考虑到地块暂无用地规划,建议在确定地块用途后,根据相应标准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明确地块污染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