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项目公示

如皋市RC2020-87#(如城街道新官村公共服务中心项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6-03 作者: 分享到:
二维码分享

如皋市RC2020-87#(如城街道新官村公共服务中心项目用地)地块位于南通市如皋市如城街道新官村占地面积约3957平方米,地块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调查地块可分为两部分,其中西侧区域曾经租赁给如皋市浩灵消毒剂厂进行消毒剂的生产销售,面积约2582平方米,东侧区域作为堆场使用,租赁给个人,用于堆放周转用的建筑材料,面积约1375平方米。现如今地块使用权收回,后期调查地块将用于建设新官村公共服务中心。由于调查地块内企业属于非重点监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上述要求下,如城街道新官村村民委员会(业主单位)委托江苏雨松环境修复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调查单位)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调查工作组,依据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结合熟悉地块情况的相关人员的访谈结果,制定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2022225,江苏诚冉环境修复工程有限公司受我公司委托进行现场钻探采样工作,并由我公司实验室CMA证书编号:191012340106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委托江苏添蓝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CMA证书编号:191012340155)作为平行实验室进行部分平行样品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我公司2022225日对该地块开展了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收集的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表明,调查地块内曾存在过一家小微企业如皋市浩灵消毒剂厂2010-2020期间,如皋市浩灵消毒剂厂在地块内曾从事消毒粉的生产活动,生产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可能会通过沉降、淋滤和渗漏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主要为消毒粉生产车间,地块内不涉及与物料接触相关的地下物料管线,物料均通过人工添加,地块内土壤未见颜色异常情况,现场快筛结果也未见异常,地块周边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企业,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目前调查地块以荒地形式存在,四周设有围挡并大门上锁,地块内厂房等建筑已拆除,保留硬化地面及部分道路,地块内临时堆放有项目部的集装箱。综合地块内及周边污染源分析,地块疑似特征污染物为硫酸盐和石油烃(C10-C40,需开展二阶段调查以确认地块是否存在污染。

二阶段采样调查围绕地块各重点区域重点产排污节点历史变化过程中受扰动较大的区域共布7个点位,其中4个水土共点(含1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共采集了63个,经过筛选送检31个(含3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共采集5个(含1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全部送检。所有样品均送至江苏雨松环境修复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检测。由于地块后期规划作为公共服务中心,用地性质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故选用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将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对比分析表明,所有点位检测指标含量均未超标;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分别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IV类水质指标及限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对比分析表明,各检测因子的检出浓度均未超出相应的限值标准。

综上分析,该地块土壤中检测指标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续新官村公共服务中心的开发利用。